政府(各级地方政府)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,核心逻辑是:政府承担宏观统筹、规划与协调职责,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综合监管、具体执行与应急处置职责。以下是两者的核心职责对比(结合2021年修订版《安全生产法》及官方释义):
一、政府(各级地方政府)的核心职责:宏观统筹与协调政府(包括国务院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、乡镇政府)的职责聚焦于顶层设计、资源保障、风险防控与跨部门协调,是安全生产工作的“领导者”和“组织者”。
制定安全生产规划: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;安全生产规划需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(如化工园区布局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)。加强基础设施与监管能力建设:各级政府需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(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、城市生命线工程)和监管能力建设(如执法队伍、科技支撑)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。组织风险评估与联防联控: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需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,按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;对位置相邻、行业相近、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,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(如联席会议、联合应急演练)。支持与督促部门履职:县级以上政府需支持、督促各有关部门(如交通运输、住建、应急管理)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;乡镇政府需配合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:县级以上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(如跨区域风险、职责不清的领域),需及时协调解决。二、应急管理部门的核心职责:综合监管与具体执行应急管理部门(包括国务院应急管理部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急管理局)是安全生产工作的“综合监管部门”,承担专业化、日常化的监管职责,是安全生产工作的“执行者”和“主力军”。
综合监督管理:对全国/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,统筹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(如交通运输、住建、水利)的工作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: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要求(如将生产经营单位分为高危行业、一般行业,按风险等级分级),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;发现事故隐患需及时处理。牵头应急处置: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、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,承担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(如组织救援、灾情核查、损失评估)。推动社会参与: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(如消防、森林火灾扑救、抗洪抢险专业队伍),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;协调消防管理(如消防监督、火灾预防)。法规标准与宣传教育: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法规、标准和政策(如《安全生产法》修订);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(如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)。三、两者的协作关系:政府统筹,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政府是“决策者”,负责宏观规划与资源保障;应急管理部门是“执行者”,负责将政府决策转化为具体监管行动(如监督检查、应急处置)。政府需支持应急管理部门履职(如经费保障),应急管理部门需向政府报告重大问题(如重大安全风险、事故隐患)。记忆要点总结主体
核心职责关键词
举例
政府(各级)
规划、协调、保障、风险防控
制定安全生产规划、列入预算、联防联控
应急管理部门
监管、执法、应急、培训
制定检查计划、处理隐患、组织救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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